成都师范学院德阳高级中学
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室危化品管理制度
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,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,保障教学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、保护环境。根据国务院《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易燃、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规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危险物品指易燃、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、麻醉、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。
第三条 对管理、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,本着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,负责建立、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,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,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。
第四条 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:
1、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,并且分类、分项存放,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。
2、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,必须符合《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的要求。具有防火、防爆、防控、防静电、避雷,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。
3、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,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。
4、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、出库登记制度,落实保管责任制,责任到人。
5、危险品的领取,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,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。
第五条 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,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,不得任意丢弃、掩埋危险品。
第六条 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,保障安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,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,造成事故的,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,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第七条: 危化品的保管人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必须认真贯彻安全、防火责任制;
(二)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,贮存前必须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;
(三)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的登记制度,并定期进行检查,作出详细记录;
(四)为防止发生差错,对爆炸物品、剧毒物品、放射性物品采取双人收发、双人记帐、双人双锁、双人运送、双人使用的“五双”制度。公安保卫部门应定期监督和检查。
第八条:危化品的使用必须遵循下列要求:
(一)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;
(二)贮存与使用要严格分开,严禁在贮存场所直接使用危化品;
(三) 使用危化品必须有严格的数量控制,审批人、发料人、使用人。
第九条 工作人员离开危化品场所时,必须关闭所有电源,化学危险物品贮存的库房内禁止有人居住。
第十条:危化品的保管、使用,应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与安全法规,对于不负责任、违章操作的,造成事故或损失的,依照法律、制度给子处罚。
成师德高疫情防控领导小组
2020年2月6日